祁门县局“2+1+1”模式规范农村自办宴席管理

21.09.2015  10:31

建立2类申报制度。一是加强对农村流动厨师(农村大厨)的申报工作,积极推进乡镇“四员”职责落实,乡镇政府推进部门联动,对各乡镇辖区内的农村流动厨师进行了集中摸底登记,建立了农村流动厨师档案,详细记录农村厨师基本情况和从业情况,按要求对农村流动厨师实施规范化、常态化管理。二是积极宣传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申报、登记、备案制度,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思。凡举办50人以上宴席的,举办人应提前3天将就餐时间、人数、场地、厨师等情况向村食品药品协管员报告,并填写《祁门县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申报表》。

强化1项实地检查。实现报备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模式,乡镇所在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乡镇食品药品管理员、协管员接到申报后,在宴席举办前开展实地检查,并填写《祁门县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现场检查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指导举办者进行整改并达到要求。

突出1份安全承诺。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承办者和厨师是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与村委会(社区)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共同为家宴的食品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