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法院“1+3+4”模式培养青年法官成才

25.08.2016  03:01
 

  安徽法院网讯    近年来,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重视青年法官的培养,形成“1+3+4”培养模式,全面提高青年法官的综合素质,为司法改革后跨越发展积蓄力量。

  一线磨砺,加强实践锻炼。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和审判规律,尽可能早地让年青法官办案,新人入院工作满一年至三年即以法官助理的身份处理一些案情简单标的较小的案件,如民间借贷、盗窃案等,增强动手能力和对案件审判的感性认识。

  三项机制,优化成长环境。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充分发挥资深法官“传、帮、带”作用,使青年法官尽快熟悉和掌握办案程序、操作步骤和审判技能,打牢审判基本功。推行成长激励机制,建立审判质效半月通报制,通报办案质效,排名次、查差距,强化对青年法官的监督管理,每年评选办案能手予以隆重表彰,为青年法官树立标杆。推行岗位练兵机制,组织青年法官参加庭审驾驭能力、调解能力、案件质量与效率以及裁判文书制作等业务竞赛活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

  四个课堂,搭建学习平台。党建课堂,逐步深化“两学一读”活动,通过“两会一课”制度、祭扫烈士陵园、参观杨业功纪念馆、“最佳党日”和“党员法官进社区”等活动,坚定司法信仰,永葆政治本色。文化课堂,组织法官任职宣誓仪式、青年法官座谈会、举办“当合格法官”演讲比赛等文化活动,切实增强青年法官责任意识。周一课堂,固定每周一为学习日,举办审判实务交流座谈会,邀请上级法院资深法官授课,组织法院法官、岗位标兵传授办案经验,增强青年法官业务理论素养。网络课堂,利用年轻人喜欢的社交工具,在微信或QQ群里发布最新法律条文和经典案例,在青年干警们的互动讨论中加深对法条的理解,培养自主学习能力。

  当前,青年法官已成为该院不容忽视的生力军,2015年以来,青年法官所承办的案件1703件,占全院27.36%,6名青年法官办案数跻身全院前十,民一庭一名80后年轻女法官承办案件424件,居全院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