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森林公安机关常态化打击涉林犯罪

05.12.2014  03:35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2月4日讯     今年以来,浙江省森林公安机关建立警务联动常态化打击机制,加大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查处力度,先后开展“天网”、“利剑”和“雷霆一号、二号、三号”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林案件,坚决把森林资源看住,把林地守住,把珍稀野生动物资源护住,确保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确保浙江绿水青山永驻。
  1-10月份,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共接处警6754起,出动警力5万多人次,车辆2万多次,受理各类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2286起,已破获案件2193起,查处各类违法人员3300人,查获陆生野生动物2700多只(其中国一、二级404只),象牙等野生动物制品430件,收缴一大批林木和珍稀植物,涉案总价值达1.5亿元。其中:违法使用林地案595起,占27%;盗(滥)伐林木案548起,占25%;非法运输木材案367起,占17%;森林火灾案253起,占12%;野生动物案101起,占5%;还查处了盗窃、非法收购、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等案件329起。
  近年来,输入性、网络化涉林犯罪骤增,案件侦查难度加大,省森林公安局完善大要案督办制度,建立机动刑侦队伍,与公安各警种紧密合作,今年先后督办并查处温州“1.8”老虎案、金华“2.19”象牙案、奉化大岭岗滥伐林木案、龙游县故意毁坏财物案、永嘉“7.10” 穿山甲案等重特大案件20多起。绍兴市森林公安局侦破全国性网络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大案,归案人数、濒危野生动物数量创下全国之最。萧山“7.25”野生动物案再次刷新涉案人数已达45人。(浙江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