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检察机关重点打击十类犯罪 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13.05.2015  19:20

为进一步指导安徽全省检察机关立足职能、主动自觉服务安徽经济发展新常态。近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安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5月13日上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召开 新闻 发布会,通报了意见的详细内容。

发布会上,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唐保银就意见做了解读,介绍意见主要围绕10个方面开展服务,包括推动重点领域改革,政府扩大有效投入,激发非公经济活力,形成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实施创新驱动战略,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风险,推动安徽省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改善和保障民生,加强生态强省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

在围绕这10个方面开展服务的同时,安徽检察机关还会重点打击十类犯罪。

其中,在围绕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开展服务方面,着重结合国企改革,依法查办利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国有企业兼并重组等机会谋取私利、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等犯罪。

在围绕政府扩大有效投入部署开展服务方面,严肃查处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项目实施中的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犯罪。

在围绕激发非公经济活力开展服务方面,严肃查办项目审批、贷款发放、土地征用、工商管理、税收征管等环节职务犯罪。

此外,在围绕推动安徽省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开展服务方面,加大对涉农职务犯罪特别是“小官大贪”的查处力度。在围绕加强生态强省建设开展服务方面,严肃惩治和预防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监管、环境评价、污染治理、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等环节的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