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残联注重“三个统一”做好《救助证》发放工作

29.10.2015  02:04

宿州市埇桥区残联10月27日消息:为享受生活救助的残疾人发放《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证》,是埇桥区残联积极推进残疾人工作步入常态化上的拓展和创新,也是提升对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对象进一步实行精细化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埇桥区残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并着力抓好落实。截止到10月25日,全镇根据救助对象实际在册情况,已为379人发放了《救助证》。

一是统一编码,为填证提供依据。根据区残联推举的编码办法,编印了朱仙庄镇《2015年度〔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证〕编码名册》,将12个行政村、社区的救助对象按顺序编好花名册,按照《救助证》上需要填写的项目及内容,搜集相关资料,在编码表格上逐项编印清楚。有了详细清晰的编码底册,既为填证提供了方便,也为下一年度新增救助对象办理救助证提供了序号顺延依据,便于操作,不易混乱。全镇2015年度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对象为383人,在编码期间,通过各村分管残联工作的负责人进一步摸排核实,到发证时间为止,有11人死亡,2人近期退出低保,故而停发救助证,实际发证为379人。救助对象在编码底册上还注重排列整齐有序,各村、社区都是按重度残补、三级残补先后依次排序,也为以后查询使用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二是统一填写,确保填证质量。为了避免出现救助证下发到各村在时间的把握及填写质量不严谨的状况,镇残联采取抽调专人集中进行填写的办法,特别强调在救助证编号、救助起始时间、姓名、性别、残疾人证、低保证、银行卡、救助金额、家庭地址等栏目上一定要填写清楚,保证字迹清晰可辨。救助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15年1月,救助证填发时间,根据救助金实际打卡发放显示时间,城镇户口填写为6月26日,农业户口填写为6月30日。在具体运作中,经过测试,统一用0.7mm的黑色水笔填写,填写效果颇佳。

三是统一发放,理清相关政策。在抽调专人填写救助证的同时,通知各村统一收集救助对象的照片上交到镇残联,再由镇残联进行粘贴并在照片上加盖镇残联的公章。一应手续俱全后,交由各村进行发放,并要求给受益对象一再宣讲清楚,此证仅作为个人了解掌握本年度救助情况的依据,下一年度如果本人低保取消,救助随之中止,救助证也随即收回。同时强调,在现阶段,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目前所实行的救助办法在政策上还是相辅相成的,还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作为前提的,把该说的道理讲透说清楚,使受助对象心中有数、心里有底,避免因发救助证在后续工作中引起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积极创造一个理解、和谐、稳定的新局面。(宿州市埇桥区残联 王景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