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顺利通过省特级重新认定

31.12.2015  12:35
12月15日,省档案局、省高院和市档案局组成的档案省特级重新认定考评组对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目标管理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组一行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实地查看档案数字化处理及档案硬件设施情况,现场抽调各类档案案卷进行检查,并对3名专职档案员进行多种形式的询问、调卷等环节,通过考评组认真细致的打分评议。最终,市中院以99.3分顺利通过省特级的重新认定工作。

  市中院自2008年10月通过“省特级”档案室的认定工作,一直重视档案管理工作,紧紧围绕“档案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档案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的目标,以档案目标管理考核为抓手,狠抓档案管理软硬件和“九防”档案设施设备的建设;健全各项档案工作制度;规范各门类档案的整理;特别是对诉讼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提出严格要求;注重档案资源的开发和利用。2008-2014年底,院档案室共接待各类人员的调阅共计5406次,为领导决策和法院诉讼各项业务的办理都提供了极大的便利。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市中院的档案目标管理水平再上新的台阶。

  在考评反馈会上,考评组组长、省档案局王晓源副处长代表考评组所有成员对宣城市中院档案目标管理顺利通过省特级复查表示祝贺,同时是对市中院今后的档案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要加强对各类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增强全员档案意识;二是要围绕司法管理工作的需要,在各类档案整理过程中,诉讼和司法鉴定等业务档案必须做到收集齐全、归档完整;三是要适应新时期的发展需要,加强档案信息化的建设,积极打造数字档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