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档案局档办函〔2016〕21号抓紧报送项目储备库信息的通知
各市、县、区档案局:
根据《“十三五”时期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总体规划》精神,国家档案局已启动国家重点档案情况普查和拟申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国家重点档案信息普查在2016年5月初报国家档案局,项目储备库信息于2016年1月底报国家档案局。近日,国家档案局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十三五”时期国家重点档案信息普查和项目储备库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国家重点档案项目储备库信息报送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储备项目信息的报送工作,关系到“十三五”期间国家重点档案开发专项经费的争取,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紧抓好,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报送。为便于传送资料和解惑答疑,请于1月25日12时前将联系人名单和联系方式(电话号码、电子邮箱)传真至省档案局整理编目处。
二、各地要围绕大局,组织专业人员、集中时间对本馆馆藏国家重点档案的内容进行分析研究,确定重点全宗,对重点全宗的案卷目录逐条分析,拟定上报储备库项目信息。
报送的储备库项目要有开发意义、有竞争力、有地方特色,包括开发项目和整理编目基础性项目等。开发项目要以馆藏档案为基础,以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相关的、涉及国家利益、濒危社会记忆以及能弘扬正确历史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内容为优先;整理编目基础性项目为馆藏国家重点档案的文件级目录数据库、专题档案目录数据库的建设。
三、各市、县、区要按照本通知和《“十三五”时期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总体规划》要求,抓紧填写《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储备项目信息表》(即附件4)报各市档案局。各市档案局对所辖市、县、区及本级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按重要性和工作需要进行排序,于1月28日上午9时前派员携带汇总的《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储备项目信息表》纸质和电子版(Excel格式)到省档案局现场审核。省直管县档案局直接报送省档案局。
各地在项目信息采集与报送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档案局整理编目处联系。
联系人:孙婷
联系电话:0551-62608681
传真:0551-6260665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安徽省档案局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