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公安局石杨、乌江两派出所档案室顺利通过省一级机关档案室验收

06.07.2016  01:13
2016年6月23日,马鞍山市和县公安局石杨、乌江两派出所档案室顺利通过省一级机关档案室验收。

      为规范基层派出所档案管理,建设基层派出所规范化综合档案室。自2015年4月,和县公安局石杨、乌江两派出所经过一年多努力,各投入10余万元和20余万元,分别建立一个“五室”分开的综合档案室,其中石杨所总面积125平方米的档案室,室藏文书档案382件、业务档案4893卷、照片档案1卷、实物档案25件,建立电子目录47262条。乌江所总面积195平方米,文书档案672件,业务档案6338卷,照片档案1卷,全文扫描229978画幅,档案室基础设施较为齐全,“九防”措施到位,提供查询服务两所各有200余人次。

      验收会上,马鞍山市档案局组成以许峰同志为组长的5人考评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逐项评分进行验收,最终评定石杨派出所档案室得91.4分,乌江派出所档案室为95.6分,通过省一级机关档案室验收。验收结束时,市档案局业务指导科科长、考评组组长许峰同志充分肯定两所的工作成绩,并在两派出所档案工作的基础上,提了三点建议:一要领导重视档案工作,全员要有档案意识;二要建立档案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三要给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志予以奖励。县档案局局长汪德轩同志对两所顺利通过验收表示祝贺并希望县公安局以达标为契机,继续做好档案工作。县公安局局长徐平同志表态说,石杨、乌江两派出所要根据验收组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和县公安局计划以乌江派出所为样板,用一年时间在各派出所建设规范的综合档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