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法院:财产保全力度大效果好

31.08.2016  21:03
 

  安徽法院网讯  2016年8月27日,桐城法院外出办案的法官又传来捷报:成功冻结了住所地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两被告银行账户存款200余万元。

  安徽某公司与内蒙古牙克石某公司、某煤业公司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于2016年8月16日向桐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两被告给付定作物价款200余万元,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承办法官依法制作财产保全《裁定书》,并及时赶赴3000公里外的呼伦贝尔市开展财产保全工作。虽然根据已掌握的被告内蒙古牙克石某公司银行账户信息,顺利冻结其银行账户资金75万元,但冻结被告某煤业公司账户的保全工作并不顺利。经过多方努力,终于冻结了被告某煤业公司的账户资金128万元。两被告在账户资金被冻结后,迫于法律的威慑和企业声誉方面的压力,主动与原告协商解决纠纷。现已达成调解协议1件,另1件正在协商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