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法院:到当事人家中开庭,把方便让给群众

11.04.2016  16:26
 

  安徽法院网讯  3月30日,桐城市人民法院金神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诉讼案件,不过庭审的地点不是在法庭里,而是被告家中。被告汪某患有颈椎疾病,处于半瘫痪状态,为了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方便其参与诉讼,金神法庭启动便民措施,决定把庭审移到被告家中进行。

  一大早,天空下着淅沥小雨,法官们驱车十几公里,来到被告家里,在一间狭小的屋子里,摆放了一张桌子,几条凳子,审判员、书记员、原被告各就各位,组成了临时的巡回法庭。

  为了促进案结事了,主审法官朱国友首先进行了庭前调解,由于双方分歧太大,无法达成一致。上午9时30分,巡回法庭准时开庭,到场旁听群众十余人。在朱庭长的主持和引导下,庭审有序规范推进。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审理,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庭审结束后,朱庭长又现场说法,对双方当事人和现场旁听群众进行法制教育。

  近年来,桐城法院充分发挥巡回法庭便民和宣传教育的作用,将法庭搬进农家小院,不但方便了当事人诉讼,还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充分贯彻司法便民、司法为民的理念,深受当地群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