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公安成功侦破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9.05.2015  17:35

  近日,桐城市公安局历经两个多月的缜密侦查,辗转多地,成功破获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等人为首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追缴非法所得款60余万元、轿车一辆。

 

  2014年4月29日,桐城警方接到群众报案,称自2009年以来,桐城籍黄某某、胡某等人在广西省岑溪市、临桂县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发展下线近百名。接到报警后,桐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组织专班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因该案发生时间较早,主要犯罪嫌疑人已更换联系方式,潜逃至各地隐姓埋名,案件侦破一度陷入僵局。民警广泛搜集证据,不断加强基层基础信息工作,最终查明在该案中起“承上起下”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胡某潜逃至银川市,民警立即循线追击,于2014年10月14日在银川市一小区内将胡某抓获归案。至此,案件出现突破性进展,民警一步步抽丝剥茧,先后奔赴江苏苏州、桐城市各乡镇,陆续将犯罪嫌疑人徐某、黄某某等11人抓获。

 

  经依法侦查:2009年至2012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伙同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等人,先后从安徽省桐城市流窜到广西岑溪市、桂林市临桂县,打着国家政策扶持的“1040阳光工程”旗号,以“连锁销售”为名义,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参加者缴纳申购款购买虚拟的份额(1个份额3800元钱,每人最高可购买11个份额共计36800元钱)获取加入资格,采取“五级三晋制”的模式组成一定的领导体制和提成模式,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按照高级业务员拿五代提成,业务经理拿三代提成、业务主任拿两代提成、业务组长拿一代提成的固定模式获取相应的提成,传销组织先后拉拢发展桐城籍传销人员70余人。

 

  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的12名犯罪嫌疑人已依法移送起诉。(汪美玲 吴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