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游俱乐部涉赌:老板为日籍华人 三个月吸金691万

24.02.2016  13:10

打着体育娱乐的幌子,合肥“金钻桌游俱乐部”实际却是开设赌场供人赌博,仅仅3个多月的时间,收入就高达691万多元。记者昨日获悉,日籍华人成某经营“金钻桌游俱乐部”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将于2月25日开庭审理。

以“桌游俱乐部”为名开赌场

成某是一名日籍华人,2015年8月11日,因涉嫌开设赌场罪,成某被民航重庆机场公安局民警在重庆江北机场抓获。

据调查,2012年底,成某曾与他人分别出资并经安徽省民政厅准许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安徽德州扑克俱乐部”。

2013年3月28日,成某等人以陈某为经营者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在合肥市蜀山区十里庙福乐门四楼开设“合肥市蜀山区德州扑克俱乐部”。该俱乐部以德州扑克游戏为名,顾客通过缴纳报名费或现金换取筹码参加比赛的形式赢取现金、兑换财物,俱乐部则从中抽头渔利。

在经营过程中,公安机关口头告知该俱乐部的经营行为构成赌博,之后,该俱乐部停业。

关闭“德州扑克俱乐部”后不到半年时间,成某又与他人改头换面,在宁国路加烨广场三楼成立“金钻桌游俱乐部”。“金钻桌游俱乐部”以方某为负责人办理了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由成某、林某负责经营管理,方某任行政负责人,陈某任副总经理,通过招揽、发展会员的方式,供参与人员在俱乐部内进行赌博活动。

三个月“吸金”691万

据了解,“金钻桌游俱乐部”为参与人员办理会员卡,会员通过缴纳现金或刷卡充值积分后兑换筹码,1元人民币充值为1个积分,会员积分既可在俱乐部消费或购买烟酒,也可以根据赌局的不同,按比例兑换筹码参与赌博。

该俱乐部日常采取“自由积分打牌”方式,提供场地和扑克,供参与人员利用德州扑克游戏规则下注进行赌博,赢取财物(筹码),俱乐部按时间收取服务费,大厅每人每小时40元,包厢每人每小时60元。

其间,为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赌博,该俱乐部一般每周六组织进行一次“MTT比赛”(又名多人多桌比赛),参与人员缴纳报名费换取筹码后进行“比赛”,“比赛”采取淘汰制,并实行实物或积分奖励,俱乐部则按人收取服务费。

2014年1月3日,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金钻俱乐部”以德州扑克比赛的名义招揽人员进行赌博,遂于同日对该俱乐部进行检查,现场将林某、陈某等人带回调查。

公安机关对查扣的“金钻俱乐部”电脑进行勘查,在《销售单据报表》中,记录了该俱乐部自2013年9月10日至2014年1月3日消费收银正常信息1942条,其中“实收金额”数值经统计总额达人民币6917163元。

公诉机关认为,成某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为赌博提供场所、工具和服务,设定赌博方式,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标题:日籍华人利用“桌游俱乐部”开设赌场 三个月“吸金”691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