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法院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固化案件评查工作机制
07.01.2016 10:49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和监督,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确保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实现,近日,和县法院依据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出台了《和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固化案件评查工作机制,推动案件评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案件质量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案件质量评查是加强审判管理、强化法院内部监督的重要方面。《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案件评查目的和评查原则,有助于促使干警更加充分地认识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重要性,树立科学的案件质量观,增强责任意识,改变对案件质量评查的传统观念,把以往找茬、挑毛病的错误定位转变为提高案件质效、提升司法公信的理念。《办法》对评查工作主管部门、评查程序、评查案件类型、评查项目和内容等方面都作了详细地规定,并且统一了评查标准,避免出现因评查标准不同导致审判业务庭无所适从的情况。同时,《办法》还规定了奖惩机制,将案件评查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通过严格案件质量奖惩制度,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各项措施,用制度管理案件,抓管理促案件质量的提高。
近年来,和县法院高度重视案件质量评查,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积极开展评查工作,评查机制日趋完善,案件质效显著提升,评查工作的积极效应得到了较好发挥。在案件评查工作开展过程中,和县法院在完善评查工作机制上狠下功夫,形成了一系列合理的评查制度,此次《办法》的出台,有效地固化了这些制度,使之成为长效机制,有助于促进案件评查工作地规范化、常态化,真正把案件评查过程转化为促进审判质量提高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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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2016 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