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顺利完成学校章程(核准稿)制定工作

16.07.2015  11:46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大学章程建设的通知》精神,我校章程制定工作自2014年10月启动,在校党委、校行政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并得到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广泛征求意见,履行学校教代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党委会审定程序,形成了我校章程(核准稿)。目前,正按规定程序,上报安徽省教育厅核准。

  大学章程作为学校的根本大法或宪章,是探索和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是实现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顶层设计,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学校综合改革的纲领,也是建设全国一流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的制度保障。制定好一部科学规范的大学章程,对于不断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促进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保障学校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校党委、校行政高度重视章程制定工作,把它作为探索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的有利契机,列入学校重点工作,集全校之力、汇全校之智,使章程的制定过程成为凝聚智慧、凝聚人心、形成共识的过程。

  我校章程制定工作时间跨度近一年,为顺利开展章程制定工作,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领导组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章程制定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章程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章程起草工作。2014年10月,学校印发了《安徽科技学院章程制定工作方案》,对章程制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具体实施步骤等进行了详细的安排。2014年12月,学校召开章程建设工作领导组会议,党委书记和校长进行了全面动员和工作部署,对章程制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学校章程起草组广泛调研,认真总结学校改革发展成就、办学特色和制度成果,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拟写了章程提纲,经学校章程制定工作领导组审定,起草组成员按章节分工起草学校章程(草案)。从今年3月开始,章程制定工作进入征求意见环节。学校先后召开了章程制定工作领导组、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专题会议,广泛征求师生对章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此外,为了扩大征求意见范围,使章程建设充分反映民意、凝聚民智,学校将章程征求意见稿公布在电子政务平台上,面向各单位、各部门征求意见,学校章程制定工作领导组召开了五次审稿会。7月1-8日章程(草案)在校园网上发布,征求全校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我校章程(核准稿)共分为总则,办学活动,学生,教职工,管理与组织,经费、资产与财务管理,学校与举办者、社会,学校标识,附则等9章,共90条,篇幅8900字左右。章程(核准稿)经省教育厅核准后,学校将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推进学校制度创新,保障章程在学校治理和办学实践中切实发挥作用,为学校建成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责编:汤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