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副校长车祸案:安徽货车司机不服责任认定申请复议

04.09.2014  10:01

安徽货车司机汪国财(资料图)

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发生于2014 年6 月12 日的“浙江大学副校长车祸案”于9 月3日确定了双方责任。杭州交警部门认定,浙大副校长吴平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货车司机汪国财负次要责任。

据杭州交警部门介绍,事故发生后,公安交警部门立即组织施救,进行现场勘察,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同时分别对事故双方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及事故成因等,委托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意见送达双方后,汪国财对两份检验鉴定意见存在异议,分别提出重新鉴定申请。杭州绕城交警大队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分别予以受理,并重新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已在法定时限内作出鉴定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

条例》规定,杭州绕城交警大队作出责任认定,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双方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及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确定吴平驾车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是引发事故发生的原因,吴平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汪国财负次要责任。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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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媛媛

资讯标签: 浙大副校长车祸案 浙大副校长车祸安徽司机 浙大副校长车祸责任划分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