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工商局开展校园及周边电信业务营销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整治

20.08.2014  18:50

  开学在即,为进一步规范电信企业在校园中的业务营销行为,切实维护全市高校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的安全稳定,近日,蚌埠市工商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力量对全市的大中专院校的电信业务营销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加大对营销业务中商业贿赂、强制消费等不正当案件查办力度。

  重点查处七种违法营销行为:一是高校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向电信企业违规收取“入门费、独家进场费”,或签订排他性协议;二是高校接受电信企业不符合法定名目的校园捐赠;三是强制学生使用学校或学校下属部门指定的电信企业的手机卡或服务,或将开通电信业务或与校园一卡通等“捆绑”作为办理新生入学报到等手续的前提条件;四是电信企业与学校签订排他性协议;五是电信企业诋毁竞争对手,开展与竞争对手的通信网络、电信终端设备进行对比的宣传或者任何影响竞争对手正常开展业务的宣传;六是电信企业以任何理由强制校园用户使用指定的电信业务或终端设备;七是低于成本进行倾销。

  目前,该局已对10余所大中专院校的30余个电信、移动、联通等企业服务网点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对不规范的企业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同时,加强宣传,强化规范意识,引导守法经营。对此次整治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将进一步加大梳理排查力度,有效净化电子通讯运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