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地扎实开展春季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二)

03.03.2017  16:42

为保障春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春节刚过,全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省食药监管局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以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等为主要对象的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及时处理,有效保障了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泾县县局:对全县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开展了“亮剑护蕾”专项检查工作,共出动执法车辆32辆次,出动执法人次186人次,共检查各类学校、幼儿园76所,周边小餐饮38家,对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2份,及时消除了风险隐患,有效保障春季校园食品安全。 

濉溪县局:对照餐饮服务单位现场监督检查表的要求,重点核查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资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辅料采购查验及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洁消毒及食品留样等制度落实情况。按照学校食堂品种业态、规模大小、管控水平、质量状况、违法违规等实施风险评定,建立风险分级监管档案,对高风险和较高风险的餐饮单位进行重点管控。对学校食堂等单位采购的食品原辅料进行监督监测,重点对米、面、油、肉、调味料等进行抽样检验,严厉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固镇县局:一是检查学校食品安全自查是否落实、整改是否到位;二是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特别对畜禽肉及其制品)采购索证索票、食品留样及记录、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以及寒假期间学校食堂改造等进行重点检查;三是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指导各学校规范建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四是加快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 

界首市局:采取督促自查自纠、加强隐患排查、强化专项检查、突出宣传引导、狠抓督查整改等措施,全力做好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安庆市迎江区局:对辖区各类学校(含幼托机构)及校园周边(学校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300米以内的范围)的学校食堂、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小商店(超市)、小食品店及流动摊贩、小作坊等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针对粮油及米面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熟肉制品、面包、糕点、饮用水、饮料、儿童食品、“五角、一元”食品等,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食品经营户有无证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用水卫生等是否符合规定;销售的食品感官性状、标签标识、贮存条件等是否符合规定。截至目前,检查中已发现3家小餐饮存在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已责令限期改正;1家校园周边食杂店销售过期食品,已立案查处。 

蚌埠市淮上区局:一是根据辖区实际,制定检查计划,采取数门鼻的方法,逐门逐户检查校园周边市场;二是有的放矢,重点检查校园周边的超市、食杂店等与学生密切相关的经营主体,检查是否证照齐全,有无超范围经营食品等违法现象;三是重点检查食品等学生常用产品,检查是否有经营“三无”产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经营户70余户,目前正在进一步检查之中。

宿州市埇桥区局:以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店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店证照、从业人员健康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等实施情况,有无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等。同时,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的环境卫生、原料采购、食品留样、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情况,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蚌埠市经开局胜利监管所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幼儿园食堂安全专项检查。以肉制品、豆制品、米面油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登记、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三无”、过期、变质的食品和“三防”措施是否达标为重点检查内容。每检查一家食堂,均对食堂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幼儿园要认真落实园长负责制,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对执法部门检查到的问题,要确保整改到位。此次,共检查幼儿园食堂9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