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法院执结十余年积案树法威 农民个体户感谢执行法官送锦旗

18.03.2016  15:09
 

  安徽法院网讯  “太感谢你们了!正是在你们法官的真心帮助下,才让我们拿回了久违的货款。”2016年3月6日,申请执行人赫某某等人将一面锦旗送到临泉县人民法院,表达其对案件得以执结的谢意,更表达了对执行法官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敬意。

  1999年秋,临泉县老集镇农民赫某某经营姜芽生意,先后十次将加工好的产品赊销给收购商于某某、闫某某夫妇,但两人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货款。2005年,多次追要货款无果的赫某某将两人诉该我院,要求其偿付货款及利息。经审理,我院判决于某某、闫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货款人民币6604.6元。赫某某本以为官司赢了,他俩就不敢再“赖账”了,但事与愿违,直至履行期限届满,两被告依旧没有还款的意思,赫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于某某、闫某某发出执行通知,责令两人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却玩起了人间蒸发,频繁更换居住地点来规避执行,执行法官虽经多方查找,均未发现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案件因此陷入僵局。

  岁月如梭,一转眼该案已历经了十个寒暑,赫某某对收回这笔货款已经不再抱有希望了,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也换了一茬又一茬,但大家从未放弃过努力,秉承“穷尽一切办法”的执行理念,通过多种渠道搜集于某某、闫某某相关信息,坚决不放过一丝一毫的财产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法官利用“点对点”查控平台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时,终于发现了于某某在江苏省无锡市有银行存款可供执行。执行法官深知查询到财产后如果不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就会错过执行该案的有利时机,立即连夜奔波千余公里成功将款项扣回。当执行法官电告申请执行人前来领款时,赫某某都不敢相信这笔十六年前的欠款居然还能要回来,当他双手从法官手中接过盼望已久的这笔货款,激动地说到:“钱虽不多,但暖人心,临泉法院的执行法官,真是认真负责啊!”。

  一面小小的锦旗,包含了人民群众对执行法官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的认可。临泉法院执行局始终坚持“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工作主题,积极回应群众需求,真正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