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工商局经济执法局查获一起涉嫌经销侵权电动三轮车案件

14.09.2015  12:16

  近日,宿州市工商局经济执法局接到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投诉,反映宿州市埇桥区尺度电动车经营部销售的“绿源”牌电动三轮车涉嫌侵犯其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请求查处。

  接投诉后,执法局执法人员对宿州市二中南门路南439号尺度电动车经营部进行检查,当场发现标注“绿源”(luyuan)牌电动三轮车6辆;在该经营部位于宿州市淮河路高架桥南路西院内的仓库内,又发现标注“绿源”(luyuan)牌电动三轮车3辆。经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鉴定,上述“绿源”(luyuan)牌电动三轮车为侵犯其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执法局对上述9辆“绿源”(luyuan)牌电动三轮车当场予以扣押,并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