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对总”查控系统发力 太湖法院“秒结”执行案

28.07.2016  12:36
 

  安徽法院网讯  7月21日上午8点,太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某法官刚上班,就接到执行局长新分的几件执行案件。法官立马着手通过全国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查询各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随后,制作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准备通过不同方式分别送达给被执行人。大约三四十分钟后,法官在接待几位来访的当事人,忙完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的制作后,打开“总对总”查控系统,发现数家银行已经反馈部分被执行人的存款信息。于是法官通过查控系统,及时将上述存款账户进行了冻结。

  刚坐定,法官还来不及喝水,手机就急促的响起。原来,刚被冻结存款的被执行人刘某某打来电话,刘某某说明了自己的情况。前两年因为资金周转向银行借了笔25000元的贷款。因为经济困难,一直未能偿还,故而被起诉。这两天,刘某某孩子不舒服,看了医生还没有好,今天正准备取钱再去大医院看看,才知道账户被冻了。说完,拿出孩子就诊的材料,证明自己所言非虚。对于执行案件,表示将分期分批予以履行,请求法院予以准许。法院将刘某某的现状告知了某行负责人,刘某某支付了4300元案款及执行费后,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对剩余款项的偿还时间双方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