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检察院报告:查处贪污贿赂犯罪1129件

20.01.2017  12:41

“2016年查处贪污贿赂犯罪1129件,20万元以上案件624件,124名县处级以上干部被查处,对程瀚、程效先等12名厅级干部立案侦查”,1月19日上午,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在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上作检察院工作报告,“反腐”、“诉讼监督”等词汇成为热点关键词。

反腐:124名县处级以上干部被查处

历年两会,“反腐成绩单”都是参加会议的代表委员最为关注的 话题 。薛江武在报告中说,2016年,检察系统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着力查办大案要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1129件,20万元以上案件624件,占55.3%,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查处渎职侵权犯罪275件,重特大案件150件,占54.4%,同比上升4.9%;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24人,同比上升12.7%,对程瀚、程效先等12名厅级官员立案侦查。

圆满完成徐钢、方西屏等13件厅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出庭公诉工作。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蚁贪”,立案侦查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479人。职务犯罪有罪判决率达到99.8%。

监督:强化铁案意识3064人因证据不足未批捕

“坚守防冤假错案底线,强化铁案意识”,薛江武报告中提到,检察机关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严防冤假错案。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506件。对证据不足的,不批捕3064人,不起诉448人。

对于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情形,监督纠正627件次,对于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不批捕478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起诉1454人。

司法改革:3203名检察官入额

报告显示,2016年,全省三级检察院首批员额内检察官遴选顺利实施,3203名员额内检察官从原有5800余名检察官中脱颖而出,实现了办案骨干优先入额。

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知道意见,细化权力清单,推动形成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新机制。目前从9个试点检察院情况看,改革后案件审批环节明显减少,办案整体效率明显提升,审查逮捕时间平均缩短2天,审查起诉时间平均缩为7天,员额内检察官人均办案量同比增长近1倍、办案主体地位开始凸显,入额院领导办案渐成常态。(记者黄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