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男子路遇花季少女 搭讪不成竟强行猥亵

20.07.2015  16:10

枞阳籍男子王某,在向一位17岁的花季少女搭讪遭拒后,竟强行将少女抱住猥亵,7月13日,枞阳法院一审判决王某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15年3月,王某驾车前往枞阳某乡镇途中,路遇张某独自一人在路边,王某遂停车搭讪。在索要号码遭拒后,王某竟强行抱住张某,称自己身上有刀,并亲吻张某嘴部、脸部,抚摸张某后背、臀部等部位,引起了张某的激烈反抗和大声呼救,后被路人发现,王某随即逃离现场。5月26日,枞阳县检察院对王某提起公诉。

枞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背妇女意志,强制猥亵妇女,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后因坦白、取得谅解等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但王某在光天化日之下对未成年人实施侵害,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虽然未造成人身损害后果,却足以让被害人心理蒙上阴影,不宜适用缓刑。据此,枞阳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李金娟 记者 刘海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