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人大常委会注重“三结合”探索履职新常态

04.05.2015  15:57
  枞阳县人大常委不断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改革思维、创新理念、务实举措改进履职方式,在履行各项法定职责过程中,立足新要求,把握履职新定位,注重“三个结合”,形成并适应人大工作的新常态。
      一是在工作理念上,注重工作实践与制度健全相结合。修改出台了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规范和保障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更好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出台专题询问办法,推进询问工作常态化。按照省人大人事任免工作的新规范,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在任免过程中,注意找准定位、把握尺度、探寻方法。完善干部任免程序,重要任免事项在人大常委会召开之前向常委会兼职委员通报情况,更好地贯彻落实县委意图。
      二是在监督形式上,注重“柔性”监督与“刚性”监督相结合。在听取工作报告、调研、视察、工作评议、述职评议等常规性监督手段基础上,适时开展满意度测评、专题询问、质询等。对2个政府部门进行工作评议,对2个政府部门负责人进行述职评议,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专题询问。依法加强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推动人大工作由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转变,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审议意见。
      三是在履职方式上,注重调研检查与跟踪问效相结合。在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民生改善的难点以及代表关注的热点问题,采取查阅资料、座谈调研、随机暗访及实地察看等多种形式,跟踪问效,督促整改落实,确保监督工作取得较好的实效。听取审议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督促审议意见有效办理,推进审议意见的落实。(枞阳县人大办公室 陈来娣) 信息来源:安庆市枞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