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一老者伪造证明文件骗取军人补助获刑

10.05.2017  09:51

  安徽新闻网讯 国家为鼓励符合条件的青年应征入伍,保家卫国,出台众多优抚政策。枞阳县一老人为获取优抚补贴,伪造证明文件,骗取补贴资金1.6万元,被枞阳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经查,2011年上半年,胡汉思从村委会得知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可以享受相关补助待遇一事后,萌生骗取国家退伍军人带病回乡补助的念头。在明知其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伪造了某部卫生队诊断证明书,并将申请报告、退伍证、体检证明等其他材料一并提交至枞阳县民政局申报相关补助,并审核通过。自2012年第二季度开始,胡汉思领取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贴资金共计人民币1.6万元。案发后,胡汉思主动投案,并退出全部赃款。
  据悉,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患慢性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伍回乡且生活困难的,可以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
  枞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汉思骗取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资金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其诈骗优抚资金,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胡汉思具有依法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故依法做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
  (崔后亮 吴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