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颖状告合肥某私立医院

16.05.2014  18:41

  林志颖庭审未现身因“被脱发”索赔66万

  昨日上午9:00,庭审正式开始,林志颖本人并未现身庭审现场,他的代理律师到庭参加了诉讼。

  据了解,今年1月,林志颖得知,合肥某私立医院在其网站网页中,擅自将他的肖像用于治疗脱发的整形美容的商业宣传,该宣传文章自2012年发布之日起至公证保全之日,持续1年多之久。涉嫌侵权的网页还附有该医院的企业字号、咨询电话等联系方式。

  林志颖方面认为,该医院侵权事实清楚,侵权倾向较严重,对他的肖像、声誉均造成一定损害,遂依法索赔66万元。

  照片是不是林志颖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涉案照片是否是林志颖本人照片、医院是否存在未经允许在所属网站网页上使用他照片的行为等焦点,展开了激烈辩论。

  该医院代理律师认为,涉案照片是与林志颖长相特别相像的第三人郑某的照片,仅凭林志颖自己陈述证明照片是他本人,并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不足以证明确实是他本人照片。

  林志颖的代理律师表示,涉案照片是林志颖本人的照片,该医院使用他的照片并突出其发型,极易误导浏览者。

  针对医院方面认为该网页实际浏览量很少,并未造成重大影响的说法,林志颖的代理律师称,艺人肖像的使用是以时间持续长短为计费标准,而非以浏览次数计算。

  在调解阶段,该医院的代理律师表示,愿意支付3万元赔偿,但未得到林志颖代理律师的同意。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责编: 蔡梦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