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林业厅调研基层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和机构运行情况

26.08.2014  19:10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8月26日讯     8月14日至15日,浙江省林业厅调研组到长兴、海宁等地调研指导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建机构运行情况,深入了解基层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和警务保障等情况,看望慰问基层森林公安民警和协辅警,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森林公安和森林消防工作汇报。
  在长兴调研期间,调研组实地查看了长兴县新建森林公安业务用房情况、对按照标准化建设的接警调解区、办案功能区、办公区、值勤备勤室以及监控视频系统表示满意,并充分肯定了近年来长兴森林公安和森林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长兴县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执法办案和森林消防工作推进有力,值得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借鉴。要求长兴县森林公安机关要以此为契机,不断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树正气、鼓士气,炼就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围绕中心工作服务林业大局;要切实强化林业法治意识,主动作为,推动警力下沉、警务前移,探索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和重点林区乡镇设立警务区机制,做到执法办案和森林消防一肩挑两手抓,做到多办案、办好案、办铁案;森林消防要接地气,将森林消防责任层层落实到村、到人,管住野外火源,探索依托民兵应急分队、国有林场、企业和民间等多元化森林消防补救建队模式,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装备现代扑救设施,开展实战补救训练,进一步提升森林消防综合能力。
  在听取海宁市政府、农经局有关森林公安机构运行情况汇报后,调研组肯定了海宁森林公安局作为新建机构取得的可喜成绩,办理了多起涉林案件,特别是今年成功破获了有影响的象牙制品大案。要求海宁市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经费保障,解决独立业务用房、新警招录等问题。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乱捕滥猎候鸟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严格火源管理,推进森林消防队伍和装备建设,全力推动森林公安和森林消防工作上新台阶。(浙江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