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林业厅积极贯彻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02.03.2015  19:32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3月2日讯     近日,山东省林业厅出台《关于切实做好鲁政办发〔2015〕2号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就全面深入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2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做出具体部署。
      《通知》要求,要充分认识落实《贯彻意见》的重大意义。《贯彻意见》是山东省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26号文件精神首次颁发的一个重要文件,明确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和组织领导要求,是从省级政府层面第一次全面系统部署防治工作。要扎实做好《贯彻意见》的学习宣传。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把学习宣传《贯彻意见》作为当前的中心任务、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一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意见》精神,吃透原文、正确理解内涵。二要准确把握《贯彻意见》内容。《贯彻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一条主线”,即以明确事权、落实责任为主线,明确的是各级政府、政府与部门、政府与林业经营主体的事权,落实的是政府、部门、林业经营主体三者的责任,逐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这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根本保障。“三大目标”,即建成完整高效的全省监测预警体系和检疫御灾体系目标、每个县(市、区)建成县级示范站和灾害控制目标,这是到2020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实现的主要目标。“五大任务”,即加强监测预报、推进检疫审批改革、创新防治机制、坚持分级管理和科学防治、加强防治基础和应急防治能力建设五项重点工作。“八项项保障措施”,即资金投入、扶持政策、法规制度、科学技术、机构队伍、政府责任、部门协作和联防联治,这是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支持和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总部署,确保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得到落实的基本保障。三要广泛开展宣传。要拓宽宣传渠道,利用各种媒体向公众宣传,向相关部门宣传,向各级党政领导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通知》强调,要认真抓好《贯彻意见》各项任务要求的全面落实。一要突出做好监测预报工作。要认真落实监测预报制度,加快检疫监测预报网络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检疫测报标准站建设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林业员、护林员等兼职测报员的作用,建立举报有奖机制,鼓励公众参与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和举报。二要改进管理,规范植物检疫执法。落实责任主体,做好检疫责任追溯监管,各木材检查站要依法查验过往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植物检疫证书》,积极配合林业植物检疫机构开展检疫工作。要深入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执法行动加强各级防治检疫机构和基层检疫检查站建设,强化林业植物检疫队伍建设,改进服务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三要切实推进防治机制创新。要科学制定防控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防治工作。要建立和完善联防联治协作机制,要进一步深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形式改革,积极探索与市场经济环境相适应的林业有害生物防灾控灾机制,积极开展政府向社会购买疫情除害、监测调查等服务的试点工作。四要切实抓好防治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本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高度重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队伍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要继续加强基层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和有关物资储备工作。五要进一步落实防治工作的责任。按照签订的“防控目标责任书”,进一步落实林业有害生物“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
      《通知》还要求,切实加强《贯彻意见》的组织领导。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强化《贯彻意见》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具体地制定贯彻配套措施,协调推进本级政府出台《贯彻意见》的实施文件。(山东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