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业厅确定2015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目标

30.03.2015  19:47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3月30日讯     2015年是黑龙江省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改革任务愈加艰苦而繁重,黑龙江省林业厅围绕夯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础,精心谋划下一步林业改革工作,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确定2015年林业改革主要目标:打造10个市、县级林权管理服务典型示范平台;推进10个林下经济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树立10个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引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入。
      为做好2015年林业改革工作,黑龙江省林业厅制定了5项具体工作措施:
      一是研究制定改革政策。结合各地实际,加强林业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对国家的林权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在去年的基础上,会同银监部门研究下发全省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推进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工作,开展示范社评定工作,制定出台全省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和发展指导意见或省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标准;结合全省林改推进实际,特别是针对目前面临的问题,提出2015年林业改革工作要点,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是树立典型。抓好林权管理服务平台、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和林下中药材、三个“10”的典型示范工作,制订方案,组织推进,定期检查指导,培植和树立一批示范典型,带动周边林农共同走上富裕之路。
      三是积极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继续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林业厅与省邮储银行的贷款融资合作协议,配合邮储抓好试点,协调做好相关工作。积极帮助基层解决林权抵押贷款中出现的问题。配合财政部门在调研的基础上争取将黑龙江省纳入并启动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如果国家批准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林业厅将按有关要求积极组织推进各县集体林参保工作。
      四是协调联系东北林大、中药研究所等单位,调查收集整理适合黑龙江省林区种植的中药材品种,编制全省中药材品种名录。
      五是加强检查监督。组织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检查工作。为认真总结分析问题,组织开展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检查,不定期地开展林改情况综合检查,全面掌握改革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拿出解决的办法。实施掌握林改动态,坚持问题导向,集中解决基层和林农重大关切问题,让党在农村的涉林政策得到落实。(蒋甘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