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厅坚持“四个结合”不断推进机关作风评议扎实开展

10.09.2014  12:03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9月10日讯     自开展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以来,云南省林业厅紧密结合林业工作实际,采取单位认真查、个人深入找、群众参与评的方法,认真总结近年来作风建设的成效,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健全机关作风建设机制,深化作风建设整改措施,坚持“四个结合”,不断推进机关作风评议扎实开展。
      一、坚持把机关作风评议与广泛听取意见结合起来,不断推进机关作风评议扎实开展。为找准林业部门在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升行政效能,提高服务质量,树立林业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云南省林业厅党组在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坚持把机关作风评议与广泛听取意见相结合起来,继续延伸去年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没有全面听取方面、结合整改和制度建设需要听取的内容及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央、省委新要求,全面推进群众评议机关作风基础工作,推动机关作风持续转变、效能持续提升。
      (一)对外寄发征求意见函广泛听取意见。云南省林业厅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向全省99家省直机关单位、4家国家林业局驻昆单位、16个州市分管林业的党委政府领导及林业局、部分林业服务企业等寄发征求意见函161份,收到132份回复函。为防止征求意见“公文旅行、函来函往”,厅评议活动办针对4个方面内容分别设置3个类型征求意见函,征求意见内容既体现群众评议机关作风工作要求,又着眼当前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厅“两方案一计划”整改推进内容、“回头看”重点解决的内容,充分发动群众对林业机关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厅活动办对收集到的各类意见和建议,分类梳理,专题研究,4个共性问题提交厅党组会研究解决,7个业务工作方面的问题提交相关部门进行落实,使作风建设和“四风”方面整改工作更加深入、具体,打通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对内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听取意见。为了进一步了解基层群众对厅机关作风建设最真实的评价,厅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领导小组于6月下旬组织两个督导组分别到8个厅属单位和机关部分处室督促指导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的开展,并针对“十个方面的定性评价”面对面进行问卷调查和召开各类座谈会,共收回1572份有效问卷,在各类座谈会上积极回应基层群众反映4个方面29个突出问题。同时全厅上下联动,厅属单位也按时全面开展多层面征求意见、座谈会、问卷测评,厅评议活动办公室及时指导和收集厅机关各处室及厅属各单位开展情况,共现场收集9个方面121条建设性建议,重点问题及时向党组报告或向下属党组织反馈。
      (三)通过自评自查广泛听取意见。6至7月份,厅机关和厅属单位按照计划组织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评议,厅机关以各处室为活动评议主体、厅属各单位以领导班子为重点围绕评议活动的四项内容,联系本处室、本单位实际,逐项开展自评自查和对照检查。各部门组织所属干部职工针对学风、工作作风、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党性党风等方面开展内部交叉评议或相互评议活动,每个单位均写出自评自查报告,打出自评分,个人写出改进措施,参加自评人数超过95%,厅活动办结合各单位自评自查收集各类意见34条。在整个自评自查活动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纪律导向和群众导向,厅评议活动办对下属2个单位组织不认真、走过场的情况及时给予指正,对厅机关3个处室因工作忙没有及时组织自评自查给予及时提醒督促,上下联动,使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在系统上下有序开展。
      二、坚持把机关作风评议与“四风”突出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不断推进机关作风评议扎实开展。针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出来的“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省林业厅按照中央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于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文件及省委《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条规定》精神,敞开大门听取意见,突出整治“四风”问题。
      (一)持续推进专项整治任务落地生根。针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出来的“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开展专项整治,党组成员带头承诺整改,对机关公务车辆悬挂军警号牌等问题认真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对年度林业工作检查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整合,实行检查项目审批、登记、备案制度和检查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使全年检查减少过半;对照标准,不留死角,整治办公用房,共;改进政风文风会风,文件和会议分别比往年同期减少20%、25%;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计划控制,实行厅长一支笔审批、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和厅人事处审查把关制度;认真落实《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全厅204名处级干部作出了承诺;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督促领导干部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重点加强对人、财、物等要害部门、关键岗位的监督和管理,对森林防火装备及信息化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行政许可受理审批情况、“三公”经费开支情况等在厅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突出问题。按照中央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于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文件及省委《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条规定》精神,对照中央活动办梳理的37条共性问题,敞开大门听取意见,狠抓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跑官拉票、推诿扯皮、打牌赌博、大操大办等违规违纪现象,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问题,大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庸懒散等机关病和特权病、冷漠病、享乐病、挥霍病,对照“三严三实”正风肃纪。
      (三)强化督促和纪律要求。强化督查和专项治理,在各个节日期间,利用林业廉政信息平台发送以“八项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廉政短信;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狠刹公款吃喝、公款送礼、收受礼品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对个别处室领导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了批评警告,切实维护林业部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赢得基层和群众的满意。坚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既坚持做到有纪必执、违法必查,又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建立整改落实“挂帐销号”进度表和定期组织“回头看”,不断查缺补漏,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三、坚持把机关作风评议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推进机关作风评议扎实开展。党组坚持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建章立制方案,提出了“五个着力围绕抓整改”及16项整改内容,制定了7个方面专项整治措施,制定完善24个方面的制度规定,一一明确整改目标、目标责任分工和时限,选准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建立整改台账,一件一件抓好整改落实,加快推进各项制度的立、改、废工作,逐步形成以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机关制度建设。通过前期整改,出台了机关人员出差、机关公务接待、公务车辆管理、精简文件会议、规范干部出国等一系列规定,如:《云南省林业厅因公临时出国境规定》、《云南省林业厅干部管理规定》、《云南省林业厅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实施细则》等,这些制度正在发挥作用,并得到基层和群众的良好反响。同时,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机关“周五学习日”制度、党员评议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及报告制度等,从严从实推进深化整改。
      (二)认真开展践行群众路线制度建设。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能力水平,厅党组拟制下发了《云南省林业厅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云南省林业厅关于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实行总结报告制度的规定》、《云南省林业厅干部随机调研制度》,促进林业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三)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制度建设。为加强和改进云南省林业厅党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在全厅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森林云南建设,省林业厅党组出台了《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云南省林业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负责人述廉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林业厅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实施细则》、《云南省林业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等,深入推进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落实。
      四、坚持把机关作风评议与推进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推进机关作风评议扎实开展。厅党组始终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林业工作,带领全省林业系统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指示,坚持把机关作风评议与推进当前工作结合起来。
      (一)不断提升林业地位。在推进森林云南、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各项工作中,不断转变观念、积极探索创新、改进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艰苦扎实工作,确保林业生态、产业、文化三大体系建设在推进中有新的发展,编制的《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林业行动计划(2013-2020年)》,进一步理清了林业发展思路,明确了发展方向和目标。2013年国家和省级财政对林业的投入持续增长,达62.6亿元,截至2014年6月底,全省已落实中央和省级财政林业投入67.24亿元,同比增加32.2%。2013年全省森林覆盖率、活立木蓄积量分别达54.64%和18.75亿立方米,比上次连清分别增加1.71%和1.63亿万立方米,全省实现林业总产值1700亿元以上。
      (二)强力推进林业深化改革。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侯新华任组长的云南林业厅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确立了全省林业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按期完成了滇中产业园区林业分局组建工作;启动了云南林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集体林权配套改革和林下经济发展意见获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林权管理信息系统和林权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切实加强。“五采区”以临时占用方式使用林地,风电、光伏发电、生态旅游等项目以租赁、入股、合作等方式,最大程度地减少林地流失,维护地农利益。加快推进林业行动执法改革,积极探索以森林公安为主相对集中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的林业执法模式。
      (三)有效突破重点工作。针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需求增大,积极探索和推行林地定额分级管理、用途控制、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制度,将国家下达的林地定额分解下达到16个州市,确保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林地需求。积极推进林业产业园区建设,先后引资150亿元;全省新认定林业龙头号企业82家、林业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123户,不断提升林产业规模化、组织化、产业化发展水平。同时,厅党组对推进森林云南建设、林业产业发展、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国家公园和湿地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及管理等进行深入调研,对中低产林改造、加快林下经济发展、陡坡地治理、新一轮退耕还林、森林防火等重点工作不定期检查督导,确保省委、省政府各项重大决定部署的贯彻落实。2013年以来,省林业厅编制了《云南省林下经济发展规模纲要》、《云南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云南省竹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开展森林城市创建活动,起草了《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获省人大通过并公布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措施、林权抵押贷款制度、林业补贴制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森林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办法》、《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正在启动。(向如武  王红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