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厅召开森林防火项目推进会

03.06.2015  10:10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6月3日讯     5月27日,四川省林业厅召开全省森林防火项目推进会,就中央下达森林防火项目和省级森林防火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的推进工作进行逐一梳理,研讨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林业厅副巡视员龙先华出席会议。
  会上,21个市(州)林业局分别就“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中央下达森林防火项目实施进展情况、2013年以来省级森林防火专项资金中专业扑火队能力建设实施进展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进行交流发言;雅江县林业局就以水灭火试点、省川南林业局就视频监控试点项目和9个县(市)林业部门分别就森林防火综合能力规范化试点示范建设推进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进行交流发言。
  龙先华和防火办负责同志一边听取32个单位森林防火项目的推进情况,一边就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点、节点,和与会人员探讨研究具体对策,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法。
  为了更好地推进森林防火项目工作,龙先华强调,一要加强领导,强化项目实施的组织。根据项目建设任务,明确建设思路、布局和重点,把建设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建设单位,做到重点突出、布局合理、任务明确。防止可研报告与初步设计相脱节;初步设计于实施方案相脱节。同时,要积极争取项目建设的配套资金,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给予项目建设政策支持。二要加强管理,强化项目实施的进度。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项目建设审批程序,建设资金管理进一步明确。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施工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特别要抓好工程监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各地要配合计财部门,强化对建设资金的管理,对项目建设资金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要维护中央和省级专项投资计划的严肃性,既不能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变更建设项目和建设内容,更不能随意调整和变更资金的使用方向。三要加强监督,强化项目实施的保障。各地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项目实施和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要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对违规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的,要及时纠正,严重的要进行责任追究。要及时跟踪监测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尽快加以解决。(王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