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厅与攀枝花市建立厅市合作战略关系

06.07.2015  11:14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7月6日讯     6月30日,四川省林业厅与攀枝花市政府签署厅市战略合作协议。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平与攀枝花市委书记、市长张剡代表双方签署厅市战略合作协议并讲话。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书贵、宾军宜,攀枝花市委常委、秘书长许健民,副市长李仁杰出席会议。
  双方将在生态修复建设规划制定、生态修复示范建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发展林业特色生态产业、生态保护管理能力建设、人才交流与技术合作和林业改革等七方面加强合作,到2018年,新增金沙江干热河谷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面积达到2万亩,新增森林面积15.4万亩、森林蓄积12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0%以上,湿地保护率从41%提高到60%,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从39.19%提高到40%,林业产业基地面积达到140万亩,年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35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超过2000元,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至2018年,双方将建立四大合作机制。一是成立厅市战略合作领导小组,双方分别成立由省林业厅分管副厅长和攀枝花市分管副市长担任负责人的厅市合作领导小组。二是设立协调联络办事机构。厅市合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确定专人负责落实共同议定的合作事项及日常联络协调,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三是定期组织例会沟通交流。每半年开展一次合作对接协商会,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拟定年度合作项目和实施方案。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协调处理合作中的问题,总结上阶段合作成果,研究新的合作方向,部署下阶段合作安排。四是落实保障相关工作条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明确具体的承担人员,落实相关的工作条件,保障合作事项有序有效有力推进。(彭胤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