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松所:争抢摊位动刀   一摊主被追究刑责

12.03.2015  12:14

  铜陵县两名摊贩为了在学校门口争抢摊位竟大打出手,期间,一名摊贩还拿出水果刀刺向对方,造成对方轻伤二级。

  2015年1月5日 6时许,五松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在县某学校门前有人拿刀打架。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带领辅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现场被砸的一片狼藉,一名受伤人员已送至医院。民警当即展开调查,经了解:早上6时许,摊主张某骑着三轮车来到该学校门口,将三轮车停在另一摊主裴某的摊位后面,裴某认为三轮车停在此处影响其经营,此处之前双方已协商,有裴某摆放摊位,遂要求张某将三轮车推开,而张某不肯,双方为此发生争执,继而相互揪打在一起,在揪打过程中,张某突然感到胸口疼痛,一看发现胸口被刀划破了,鲜血直流,裴某见此,迅速逃离了现场。当日下午,民警依法将裴某传唤至派出所,经询问,裴某对故意伤害张某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月26日 ,张某出院后,法医根据其伤情进行鉴定为轻伤二级。

  目前,裴某被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