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工商局杨莉同志喜获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20.12.2016  06:01

  12月15日,淮北市召开全市第八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会议对荣获全国、省、市2011—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淮北市局的杨莉同志荣获全省2011—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杨莉同志“六五”普法启动以来凭着对工商工作的一腔热情,勤勤恳恳,兢兢业业,默默奉献,积极投身于工商普法和执法工作中去。该同志始终把学习工商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作为日常工作,不仅自身带头学法用法,还经常牵头负责局机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经常与其他同志交流学习体会,对周围的同志也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在全局形成了一种浓厚的学法、知法、用法的氛围。杨莉在搞好执法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参与编写《助企发展政策200问》,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保护日、“12.4”宪法日、“江淮普法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活动日等,深入企业乡村、走上街头,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法治意识,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