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法院组织开展“庭审进校园”活动

22.06.2017  15:12
 

  安徽法院网讯    6月20日下午,来安县高级职业中学大礼堂里,随着法槌沉重地敲响,来安县人民法院“庭审进校园”活动正式拉开序幕。来自该校的300余名师生员工观摩庭审,现场接受法治教育。

  此次开庭审理的是被告人张某某涉嫌犯盗窃罪一案。被告人张某某出生于1993年,因多次偷拿别人的快递被来安县公安局抓获归案,而被盗财物的价值一千余元。被告人及辩护人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均未有异议。被告人当庭流泪忏悔称自己不该小偷小摸,幸好被及时抓获受审,否则日后可能会犯大错。希望法官念及她的认罪悔罪态度及还有个两周岁的小孩,给予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对其从轻判处。合议庭休庭评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又与关工委等同志一起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进一步讲解法律,提供法律咨询,了解庭审效果和反应。由于被告人和学生年龄差不了多少,还有这简单的案情也能让学生更加深刻的思考。“以前以为脚有点不干净,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现在才知道多次盗窃构成犯罪,以后要管好自己,做一个干干净净的人。”与会的一名学生感慨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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