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千余平米违法建筑在政府“监管”中建成

20.10.2014  16:56

新华网安徽频道10月20日电(李东标)安徽省来安县施官镇一处千余平米违法建筑,因相关部门监管不力,非但没有按照相关法律处理到位,反而历时一年最终建成。目前,该违法建筑已经被作为超市开张营业,引发网民强烈质疑。

网友反映:千余平米违建无人管 政府监管在哪里?

近日,有网友反映,来安县施官镇人刘某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13年9月将通过拍卖取得的原施官国税所老办公楼拆除大搞违建。在建筑面积481.88平方米的基础上任意扩大至1000平方米。目前,违建房屋已经完全建成,超市电器设备安装完毕,货物上已架,今年9月24日开张试营业。

网友质疑,近年来,施官镇很多地方被定为规划红线区,刘某为什么可以如此高调大搞违法建设?为什么违建行为没有被依法处理到位,反而让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房子建成了?有关部门不作为的背后究竟有什么猫腻?

为此,记者赶赴来安县施官镇进行实地调查。记者看到,该违法建筑位于集镇的繁华地段,巨大的“苏果超市”广告招牌特别惹眼。据网友称,前几天该超市已经试营业,但记者在现场看到,三扇卷闸门已经紧闭。近日,网友反映该超市又开始营业。

下达停建通知后房屋仍建成 县国土部门:不好说哪个单位负责监管

网友数次向国土部门反映违建情况,为何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来安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监察大队大队长陈诚表示,2013年9月24日,监察大队接到违建线索后,赶到现场执法。当时,违法建筑刚刚破土动工。经查,该房屋用地虽然符合土地规划,有正规手续,但是无建房手续,也没有履行过户手续,监察大队当即下达了《停建通知书》,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取得审批后,方可动工建设。

据了解,来安县国税局在2006年以拍卖的形式将下属单位原施官国税所对外公开出售,最终被刘某以84.24万元的价格购得该处房产。但是,刘某购买房产后一直没有办理土地和房屋变更登记手续。

为何下达《停建通知书》后,该违法建筑还能建成?来安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认为,该违建房的处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规定,因此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究竟哪个单位负责监管,我们也不好说。”陈诚说,“违建房屋并没有侵占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当务之急,房主应该首先消除违法状态,再来办理正常的过户手续。”

针对这种说法,安徽省国土厅执法监察局副局长平卫认为,来安县国土部门应该在接到举报后对违建进行调查,查看房主的建房手续是否齐全,如果房主没有履行相关手续,就应该及时进行查处。若监察大队没有及时制止违建状态,举报人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滁州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举报。

对于来安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称该违建房处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规定”的说法,平卫反问,“如果不属于他们管理,那么他们怎么能下达停建通知书?” 他同时强调,来安县国土部门拥有执法权,如果执法不力,没有及时查处违建,是没有理由的。

政府称将对违法建筑没收拍卖 网友担忧再度成“一纸空文”

据来安县施官镇镇长王敏香介绍,该违建房于2013年9月12日开始建设,由于缺少建房手续,镇政府当即要求对方停建,并数次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让人想不到的是,房主在国庆节期间又开始偷偷建设,当时做了很多说服工作均没有效果。王敏香称,违章建筑的管理主体是乡镇政府,城管局主要起着配合作用,但乡镇政府没有执法资格。“确实存在没有监管到位的情况,镇政府有一定责任。”

来安县副县长金同碧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说:“县里对违建的态度非常明确,是违建就要进行处罚。如果符合土地规划,那就要先没收再拍卖,完善手续;如果不符合土地规划,就要进行强拆,决不允许违法情况存在。”据他介绍,来安县已经下发通知,将对该处违建进行没收,下一步走拍卖程序公开处理。

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对于该处违法建筑,来安县相关部门都在管,但没有一个部门管到位,致使违法建筑非但没有被制止,反而建成了。网友质疑,如果还是按照这样的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来处理,该通知会不会再度成为“一纸空文”?

0

编辑:许大鹏

资讯标签: 违法建筑 违法建筑在政府“监管”中建成 来安县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