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21条新举措支持社会力量办医

05.11.2015  05:41

   安徽网络广播电视台11月4日讯 为进一步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省政府办公厅3日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意见》从放宽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准入、强化对社会力量办医的服务、落实社会力量办医优惠政策等方面提出21条具体政策措施。

  根据《意见》,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允许社会资本进入各类医疗和卫生服务领域,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规范社会办医审批程序,实行统一窗口受理和一次性告知,简化审批程序,限时办结。完善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立审批属地化管理,对部分审批权限进行下放。

  《意见》进一步明确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在信息共享,申请科研项目、临床专科建设、经费补助,医保管理、职称资格评定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政策;社会办医疗机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土地、收费、价格政策,放宽社会办医的融资政策,允许社会办医疗机构利用有偿取得的用于非医疗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和产权明晰的房产、设备等固定资产办理抵押贷款,允许社会办医取得合理回报。(安徽台记者雷明剑)

[ 编辑: 李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