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04.06.2014  13:21

各市、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文广新局(文化委)、体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动实现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更好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结合农民文化乐园建设试点工作实践和我省实际,现就全省村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统筹文化设施建设和资源配置,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坚持以标准化促进均等化,以标准化保障均等化,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管理有序、服务优良的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民文化乐园,探索创新现代公共文化服务载体和运行机制,提高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和服务能力,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二、主要目标

1.村级公共文化设施明显改善。到2014年底,全省建成100个农民文化乐园;到2016年,全省建成500个农民文化乐园。其他美好乡村中心村按照“一场两堂三室四墙”功能要求,在做好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先行建设村文化活动室,逐步达到农民文化乐园标准,打通文化惠民“最后一公里”。

2.村级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每个行政村每年组织不少于1场“送戏进万村”正规演出、12场电影、12场文体活动、6场培训讲座。广播电视进村入户得到落实。节庆礼仪、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展览展示、评比表彰、志愿服务、议事聚会、各类培训活动丰富多彩。

3.村级文化设施管理运行水平不断提升。参照有关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管理规定,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每村组建群众文艺队伍不少于2支,每个农民文化乐园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兼职管理人员不少于2名。

4.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得到较好满足。村民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得到保障。农民群众文化活动参与率90%以上,满意率95%以上。

三、主要内容

(一)紧贴群众需求,推进服务内容标准化

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主要目标,提供适合、适应、适当的服务。依托农民文化乐园平台,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抓好八项服务:

1.演出服务。组织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由各县(市、区)综合考虑本地特点和农村群众实际需求,统筹使用每村4400元的农村文化活动补助资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符合条件的国有、民营艺术表演团体,实行统一集中采购,每年为每个行政村送一场正规演出。

2.电视服务。实施入户工程,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有线电视、直播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电视协调发展、互为补充,力争2017年综合入户率提高到80%以上,免费提供10套以上公益性节目(包括4套央视、3套省台、2套市台、1套县级台节目),让农民群众看好电视。

3.广播服务。规划建设全省应急广播体系,依托“村村响”工程和地面数字电视网络,让群众收听到4套以上广播节目。

4.电影服务。实施农村电影放映提质工程,保证农民群众平均每个月看一场质量较高的电影,新片达50%以上。

5.书报服务。推进农村公共图书服务一体化建设,使每个农家书屋拥有基本藏书1500册,流动图书300册,报纸10种,流动期刊30种,保证必要的更新,解决农民群众经常看到新书报好书报的问题。

6.上网服务。每村配备2—4台电脑,整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党员远程教育资源,推进农家书屋数字化转型,加快缩小城乡“数字鸿沟”,让农民群众共享互联网带来的便利与实惠。

7.活动服务。充分挖掘和传承各地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丰富多彩的活动,包括节庆礼仪、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展览展示、评比表彰、志愿服务、议事聚会等,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养。

8.培训服务。围绕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境界和能力素质,每两月举办一期培训或讲座,内容包括党的理论和形势政策、思想道德、实用知识、致富技能、科技知识、法律常识、健康生活、文艺书画、非遗传承等。

(二)抓好设施配套,推进功能定位标准化

坚持因地制宜、规模适中、重点突出原则,着力打造集“一场两堂三室四墙”为一体的、标准化的中心村农民文化乐园:

1.一场。供文艺演出、体育健身、放映露天电影等活动的综合文体广场,配置必要户外健身器材、舞台。

2.两堂。礼堂主要供举办文化节庆、文化礼仪、文体活动、室内电影放映以及村民议事集会、婚丧嫁娶、庆生祝寿等,可配有室内舞台;讲堂主要供村民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形势政策宣讲、科学和法律知识普及、生产技能培训等。

3.三室。文化活动室供村民开展文娱活动、非遗传承演练及文化辅导等;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供村民阅览图书、报刊、杂志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室供村民浏览学习农业技术、知识讲座、医疗卫生、电子书刊等,欣赏红色历史、经典影视、舞台艺术、少儿动漫等。可整合广播室、留守儿童活动室、乡村学校少年宫、妇女之家、便民服务室、交流议事馆等功能。

4.四墙。利用礼堂内部墙面,通过设置标准活动展板,进行相关展陈设计、布置及更新,体现农民文化乐园展览展示功能,利于传播现代文明、倡导主流价值、学习身边楷模、展示村庄形象、传承当地文化、弘扬先贤精神。展览内容分为村史村情、乡风民俗、崇德尚贤、美好家园等四类。

(三)坚持资源整合,推进建设形式标准化

加强跨部门统筹协调,抓好设施网络的统筹建设,实现资源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坚持以改扩建为主、新建为辅,充分整合宣传文化、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图书信息、电影电视、科学普及等方面的场所、设施、资金、项目、人才等资源,统一规划,集中布局,利用农村闲置的学校、厂房、祠堂等,实现各类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坚持实事求是,尊重村情、尊重民意,制定既合乎标准又切实可行的整合建设方案,尽可能集中规划、一园多用。

1.基本型。通过改造利用现有的场所设施或闲置房屋,在布局上达到“一场两堂三室四墙”的基本要求。

2.扩展型。统筹利用村级文化设施和其他公共服务项目,通过适度的改扩建,在结构布局上进一步拓展延伸。

3.复合型。与村级相关公共服务设施联建共建。

(四)加强财力保障,推进资金投入标准化

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事权责任,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市县财政为主体。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解决建设和运转经费。省级财政、美好乡村办在美好乡村建设经费中予以倾斜,各级宣传、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从有关项目经费中予以支持。各地可根据财力确定适度的建设规模,做到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群众的文化消费水平相适应,既保基本保运转,又不过度不铺张,改扩建一般在100万元左右,新建200万元左右。要加大运行资金保障力度,用足用好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目前暂定为每村每年补助1.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5000元,省级财政4000元,市县财政3000元。支出标准为:文艺演出4400元,农村电影放映2400元,文化信息共享工程2000元,农家书屋2000元,体育活动1200元。今后,随着财力增长,逐步提高有关项目补助标准,并保障必要的人员、奖励等经费。推动以城带乡、城乡共建,动员城市企事业单位与有关中心村开展结对帮扶;引导社会力量、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通过村企共建、企业冠名等方式引导当地的企业和能人捐资助建,完善文体设施,为农民群众提供文化服务。适度引入市场机制、竞争机制,在不影响文化乐园公益功能的前提下,允许利用资源设施适当开展有偿服务。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科学管理机制,制定完善使用办法,确保专款专用、规范高效和公开透明。

(五)构建长效机制,推进运行管理标准化

坚持建管用并重,在常态长效管理上着力,加快形成与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运行机制。

1.完善落实一套规范。农民文化乐园统一操作规程、形象标识。及时总结提炼推广试点工作先进经验,发挥专家指导组作用,加强工作指导,促进规范落到实处。

2.配好建强一支队伍。试点村两委确保有人分管,农民文化乐园统一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积极培育各种农民业余文艺团队、协会,结合“三支一扶”、职称评聘完善文化义工制度,发挥群众文化辅导员、宣讲员、志愿者、文化骨干和热心人的作用。

3.建立健全一批制度。建立健全投入、管理、运行、考核等长效机制和农民文化乐园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财产登记保管制度、向公众开放服务制度以及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严格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积极探索工作评价的标准化,建立群众需求征集、服务评价反馈等机制,让群众全过程参与、全方位共享。

4.精心开展一批活动。把“送文化”与“种文化”结合起来,着力推进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开展“百馆(站)千村文化结对”工作,发挥省市县乡四级公共文化服务单位人才、技术、装备和资源等优势,与美好乡村中心村文化活动室和农民文化乐园开展“点单式”教学、“帮带式”辅导、“跟踪式”指导,进一步增强基层文化自我发展能力。

四、保障措施

加强村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具体行动,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动文化强省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重要任务。各级各单位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构建党委宣传部门指导协调,政府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实施,发改、财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住房和城乡建设、美好乡村办等部门紧密联动的工作机制,协调推进村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的制定、实施和考核,建立稳定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机制,推动村级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统筹实施村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省农民文化乐园建设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省美好乡村办组织做好试点单位考核验收。将“一场两堂三室四墙”正式列入美好乡村文化设施建设标准,将农民文化乐园建设纳入美好乡村建设考核体系。

2.加强工作指导。充分发挥省农民文化乐园建设试点工作联席会议领导联系分工机制作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分头联系16市试点工作,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组建全省村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专家指导组,指导推动各地设施建设、展览展示、活动开展;各市、县(市、区)建立相应的工作指导队伍,经常深入基层进行面对面、手把手指导,确保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村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农民文化乐园建设试点工作中涌现的典型和亮点、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宣传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农民文化乐园建设的好人好事、善行义举,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推动全省村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文化厅

安徽省广电局

安徽省新闻出版局

安徽省体育局

2014年5月20日

 

 

抄送:中宣部、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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