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村支书“生财有道” 侵占公私财物达45万元

06.06.2017  10:22

王永祥,男,1963年1月出生,安徽省青阳县蓉城镇光明村人,1998年4月至2017年3月先后任光明村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逐步实施,给位于“城关镇”的光明村带来了很多发展机遇,作为村支部书记的王永祥本应该带领村民走向脱贫致富的光明大道,岂料他却动起“歪脑筋”,借机暗中敛财,让自己“先富起来”。据办案人员介绍,王永祥任职期间,存在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采取截留、套取、挪用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涉案金额达45万余元。

从弄虚作假的“骗财”、到欺上瞒下的“贪财”、再到胆大妄为的“敛财”,王永祥勾勒一副独特的贪腐“路线图”。

弄虚作假虚报冒领

美丽乡村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业农村工作上水平的有力抓手。为改善光明村生态环境,让农村 生活 变得更宜居舒适,大家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先后实施了道路硬化、村居环境绿化、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等项目工程。面对手中频繁进出的资金,王永祥心里贪欲蠢蠢欲动,几番盘算后,画上了他“路线图”上的第一笔。

王永祥首先想到动手的是解决农村生活垃圾问题的“垃圾池建设”项目。2010年,他绕开“一事一议”项目程序,私下安排他人以施工方名义,编造虚假施工合同,套取财政奖补资金9.88万。资金到手后,为安抚各方,王永祥将其中2000元以维修费名义给了所谓的“施工方”,7万元留在村里作为“小金库”资金,剩下的2.68万元则“神不知鬼不觉”地落入他自己口袋。

牛刀小试,手到擒来。王永祥尝到甜头后,便变得一发不可收拾,生财的手笔越来越多。

2013年,王永祥以村内道路硬化为由,虚报工程量,套取财政奖补资金2.46万元。2015年,又以新村亮化工程为由,套取财政奖补资金3.6万元。期间,他还以本人或他人名义与村里签订虚假合同,多次骗取项目管护资金4.43万元等。

欺上瞒下贪欲难遏

村干部是基层组织的最前沿、基层工作的第一线,承担着涉农各项政策上传下达,对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王永祥在长期的基层工作中,随着贪欲渐长,他却品出“上传下达”的别样“妙处”。

2011年初,听说政府因市政建设需求,要征用该村一块集体土地,王永祥当夜失眠了。原来,其中有10亩土地早已在20多年前就已被征用。王永祥自1994年起任民兵营长,在村“两委”班子中一干就是20余年,对于这块土地的征用情形他可是心知肚明。分配征地补偿款时,王永祥提议,该地已被征用,15余万元补偿款可不分配到户,留存该地所在组的集体帐户。之后,这笔存在 银行 账户的补偿款就一直在他脑海里转悠。同年4月的一天,他终于按捺不住了,以归还镇政府的名义,私自将补偿款从银行取出。望着手中的一大摞钱,党纪国法早被抛在耳后,他偷偷将补偿款绝大部分存入自己个人帐户。

欺上瞒下,偷梁换柱,这笔钱拿得相当“轻松”。上面不了解实情,下面更是发现不了,王永祥很是得意。

集体土地能“生财”,自建房“生财”更加顺理成章。王永祥的住房被划入园区建设的拆迁范围,身为村党支部书记的他,没去想着协助政府做好拆迁工作,带头拆迁作出榜样,而是又打起自己的“小算盘”,琢磨着如何既拿房租补贴又不拆房子。签订征迁协议后,他一边心安理得地拿着政府的房租补贴,一边却又利用职务之便,找出各种理由,想方设法保住房子不拆迁。据统计,2011年至2014年间,王永祥共违规领取人个房租补贴4.09万元,而直至案发他仍然居住自己的自建房中。

胆大妄为顶风违纪

农村财务日常管理中,账外“小金库”的危害性很大,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政府三令五申严禁设立“小金库”,县乡相关部门也多次组织对村级“小金库”进行了清理,建立完善了系列财务管理制度。王永祥却不把这些当回事,授意设立“小金库”,搞帐外循环,方便自己借机敛财。

王永祥是村“两委”的“老人”,其他村干部基本都是他一手“栽培”,所以村里大事小事他说一不二,村民包括村干部都对他“言听计从”。据办案人员统计,2011年至2013年间,光明村共计将20.21万元转入村里“小金库”中,违规列支11.22万元。

2014年,光明村拆迁还房工作开展,涉及到门面房分配调剂,政府对分配调剂工作有明确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然而,“利”字当头,王永祥无视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动用“小金库”资金购买门面房一套。后来,又以14余万元出售,并将房款占为己有。

私下侵占征地补偿款15万元的事败露,王永祥在组织对其进行纪律审查时,妄图以集体购买门面房等事由,瞒天过海,掩盖个人牟利事实。他先后找到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组组长,通过借条、收条、欠条等方式将帐目做平,对抗组织审查。

然而,纸总归包不住火的。2017年2月,青阳县纪委收到了一封反映王永祥挪用集体征地补偿款的举报信,随即王永祥挪用公款、套取国家资金等问题被查实。2017年4月,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永祥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予以没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执纪者说】寄生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生财之举”,满足了个别人的贪欲,但也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群众对干部的不信任,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同时也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前,务必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农村的财务、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加大群众监督力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消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同时,既要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也要敲响警钟,让抱有侥幸心理的人明白“纸包不住火”的道理,以免落得身陷囹圄下场,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