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贯彻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国家粮食局紧急通知精神的通知

24.04.2015  16:32

 

各市、县粮食局,安徽省旅游(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中粮贸安徽有限公司,中纺农业蚌埠有限公司:

    日前,中央电视台连续曝光了辽宁、吉林等地粮食企业采取“以陈顶新”手段,套取财政补贴的恶劣做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批示,强调此事性质恶劣,要求进行彻查、依法问责,并举一反三,抓紧完善监管制度,坚决堵塞漏洞,切实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国家粮食局于4月21日下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在2015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中对收储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的紧急通知》(国粮电〔2015〕1号)。现就我省粮食系统贯彻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粮食局紧急通知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要全面贯彻、不折不扣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国家粮食局紧急通知精神。 当前,要把贯彻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国家粮食局紧急通知精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和首要任务对待。这项工作没有调和的余地,没有缓冲的空间,没有讨价还价的资格,必须抓实抓细、严格把关,要通过健全制度,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全面禁止类似事件在安徽发生。

    二、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家建立最低收购价政策等粮食制度的重大意义。 执行好最低收购价政策既是一项经济工作,也是一个政治任务,更是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贯彻落实好国家粮食政策,既是执行力的体现,更是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体现。

    三、要举一反三、认真汲取辽、吉两省的深刻教训。 辽宁、吉林两省有的粮库在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过程中以陈粮顶新粮,恶意套取差价补贴,严重损害国家和种粮农民利益等问题,我们必须引以为戒、高度警醒,要以问题为导向,彻查此类现象在我省是否存在。辽宁、吉林两省有的粮库发生的“以陈顶新”现象我们身边的收储企业是否存在?如果没有以陈顶新,是否存在先收后转、低收高转等现象?如果在收储过程中没出发现问题,在经营行为中是否存在拖延出库、阻拦刁难等行为?其他粮食系统发生的问题,我省地方国有或民营粮食企业是否存在此类问题?要深刻认识到“以陈顶新”问题的严重性,从行为角度讲,是严重腐败行为;从诚信角度讲,是涉嫌诈骗行为;从法律角度讲,是涉嫌触犯食品安全法律的犯罪行为;从经济角度讲,这是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四、要结合库存检查,突出对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 要对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要高度聚焦、严厉查处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问题及粮食库存安全状况;要采取常规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和联合检查等多种方法和措施,查清、查明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的实情。

    五、要严肃纪律,加大对违反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行为的查处力度。 要进一步加大对违反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政策纪律、损害国家利益、坑害种粮农民和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要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任何人任何企业都概莫能外。对违法违规企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将其列入黑名单,取消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资格和粮食扶持政策。情节严重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违法违规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就地免职、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彻底杜绝违反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的事件在我省发生。

    以上通知,请即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粮食局和地方人民政府。

 

 

 

安徽省粮食局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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