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捡到手机 给自己连发118个红包

01.03.2017  18:03
        2月26日,涡阳县孙女士高兴地来到刑警队领取被别人从手机转走的2.85万元现金。原来2月5日上午,丢了手机的孙女士补办了手机卡后发现,微信零钱里的8500元和银行卡里的2万元被莫名转走,通过侦查,涡阳刑警于2月8日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
  2月5日,涡阳县公安局城关责任区刑警队接到报警,孙女士的手机前一晚被盗,并被人转走2.85万元。民警判断问题肯定出在手机上,可惜的是,孙女士补办手机卡重新登录微信后,发现其中的转账记录均被删除。
  为了查找线索,民警指示孙女士给微信客服打电话查询。经查,孙女士银行卡里的2万元和微信零钱里面的8500元均在2月5日凌晨被人以发红包和转账的形式发到一个叫“Freedom**”的好友微信上,民警还获得了这个微信绑定的手机号。
  在确定手机号的机主是涡阳籍的张某后,民警迅速查询张某的银行卡及银行卡的交易记录,发现张某名下的三张农业银行卡在2月5日上午分3次从微信中提现共2.85万元,确定张某即为犯罪嫌疑人。民警随即将张某抓获归案,其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据张某供述,2月4日他意外捡到孙女士手机,因两人以前是牌友,张某依然记得孙女士的手机锁屏手势,便直接进入了手机。在手机信息里,张某发现了孙女士的身份证号和银行卡账号,遂利用这些信息直接进入孙女士的微信重置了微信钱包支付密码,轻松将微信零钱和微信绑定的银行卡中的金额转出。
  由于微信转账到张某的银行卡上每日最高限额只有5千元,张某为了尽快将孙女士账上其余2万余元转走,竟给自己微信账号连续发了118个红包(每个红包最高限额200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涡阳县公安局 王玉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