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启动“未批先建”建设项目专项排查工作

25.04.2018  04:14

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遏制“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根据《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开展“未批先建”建设项目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黄山市环保局认真落实部署了全市“未批先建”建设项目专项排查工作,制定了专项排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本辖区内“未批先建”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

专项排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本次工作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工作要求,市局将按照方案部署,细化任务和工作措施,全面、深入、细致开展专项排查工作,组织环境监察、法规、环评审批部门协作完成排查任务,做到监察、处罚、环评审批、排污许可“一本账”,排查工作无死角、无遗漏。通过排查,依法查处“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将所有建设项目依法纳入环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