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监护干预试点工作取得进展

16.05.2014  18:32

      2013年,我省蚌埠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首批20个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地区之一。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蚌埠市把未成年人家庭监护干预作为试点工作重中之中,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取得了较好效果。去年下半年至今,共办理监护变更82人,监护委托3人,其它监护干预120人。
监护干预是近年来民政部在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领域的主要着力点,蚌埠市结合实际,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
      一是预防和报告。蚌埠市采取司法、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信息资源联享;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的组织、政府组成部门四级组织联动;市和民政局领导、局机关科室负责人领导干部联村;部门、社会力量联查;村村(社区)联报联督的“五联”工作法。
      二是转介与处置。蚌埠市救助管理站在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领导小组支持协调下,专门成立了有社会工作者、心理医生、少年法庭法官、驻站公安、法律志愿者参加的监护评估工作小组,制定了分类干预、情法并重、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将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对象根据实际转介至不同部门或机构及动员起来的社会力量接受救助保护。
      三是整合与激活。在部门资源整合上,蚌埠市未成年社会保护领导小组,参加部门不搞上下对应,参加成员不看职务大小,只重配合工作积极性、参与工作主动性、推动工作扎实性、工作成效显著性,减下了无实质性工作的部门和职务高、工作忙有职难尽职领导,减少了小组开会不到会,落实工作不沉底、机制有制不行、工作搞“一阵风”的负影响。在激活社会力量参与上,全市已有15家企业,8名知名企业家、7名文化名人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及监护干预工作,许多爱心人士积极报名,要求捐资捐物。
      四是破旧与立新。我国未成年人的监护长期依赖家庭,家族观念根深蒂固,群众往往将家庭视为私之又私的领域,甚至即使监护人严重缺失,乃至监护人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与财产权,在一般群众看来,均属于法律管束之外的“家庭纠纷。”同时,在家庭关系中,子女被认为是家长的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破:就是利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机会,通过新闻媒体、法律部门、基层组织、社工协会等一切宣传资源,大力宣传未成年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将来在国家建设中的作用,宣传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法规,浓厚人人关爱的氛围,破除孩子“私有”观念。立:就是责成市少年法庭所在的法院、市司法局,把行政干预与司法干预如何做到无缝衔接作为年度创新课题联合研究,尽快拿出研究成果,为国家出台相关法规献良策,为蚌埠市正在进行的监护干预工作出主意,为出台蚌埠市行政监护干预临时措施提建议,为树立正确的“子女”观打基础。
      下一步,按照民政部要求,我省将进一步扩大未成年人监护干预试点工作范围,在全省全面推展陷入困境的困境未成年人监护干预,保障每一个未成年人的生命尊严,切实履行国家监护的神圣职责。(省救助指导中心 韩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