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高考时间节点敲定:6月7日开考8月20日录取完成

16.02.2015  20:34

距离高考只有三个多月的时间了,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目前高考一些时间节点已经敲定。全国统考将于6月7日开始举行,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全部(各批次)录取工作在8月20日之前结束。在规范录取方面,特别要求高校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

时间表

  6月7日开考8月20日录完

今年全国统考将于6月7日开始举行,高考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其中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应在7月10日至15日之间开始,20日之前完成;全部(各批次)录取工作应在8月20日之前结束。

对于保送生来说,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须于4月10日前将本校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阳光高考”平台。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于4月20日前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并办理录取审批手续,4月30日前将保送生录取名册寄至相关高校。

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高校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部属高校

  减属地招生增农村考生

今年我省考生尤其是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的机会有望进一步增加。按照要求,今年将继续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扩大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加大来源计划存量调整,进一步增加中西部地区和录取率相对较低省份的跨省招生名额。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将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倾斜,继续适度调减属地招生计划,降低属地招生计划比例。

同时,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省属重点高校安排部分招生名额,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所有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招生。继续实施地方专项计划,由各地安排一定数量的省属重点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原则上以省级贫困县为重点,因地制宜招收本地农村学生。继续实施高校农村单独招生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名额,参照自主招生办法,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