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月度协商首次与小岗村民视频连线

22.06.2018  02:07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我是大包干带头人严金昌,我村有一位村民在流转的土地上个人投资清淤整治两口大塘,新建了一个小型泵站,请问如何确权?

  6月21日,安徽省政协采用远程协商、网络议政等互联网+形式,现场直播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月度专题协商会,广泛吸纳委员、专家、网民和群众智慧,并首次在中国农村改革发源地小岗村设置分会场,将农民心声带到会上。

  来自分会场的首次“民声连线”获赞

  此次省政协月度协商会,聚焦“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这一主题。除延续之前的网络直播形式,此次还增加了“分会场视频连线”新环节。会上,与会人员通过远程协商平台与凤阳县小岗村分会场的村民代表进行现场连线。当镜头切入分会场,村民代表的身后坐着一排排前来远程听会的村民们。

  在聊天室,网友们也纷纷加入热议,“收看这次直播,我更加加深了对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认识。”“现场连线更有真实感,更好地听到村民的心声。

  “希望在这次改革中要做到农村集体产权资产目录清晰、公开、透明,在涉及权益、利益分配时要公平、公正、合规、合法。”对于如何保证公平公正地进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网友们也给出了建议。对此,省政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大网民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这个主题非常关注,会后会及时将大家的金点子转达到有关部门。

  委员、网友隔屏互动交流无障碍

  为充分收集网友问题和意见,5月份,省政协专门在安徽新媒体集团中安在线等各媒体平台发布调查问卷,广泛收集网友意见建议。作为网络发言人,中安在线记者把此次问卷收集到的问题建议带到会上,并筛选部分网友问题现场提问。

  来自广德县的网友老林提问,“我是一名群众,我跟他人发生林权争议,现在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请问我应该找什么部门,应该怎么解决问题?

  对此,省林业厅厅长牛向阳回应道,根据《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第31条至41条规定:发生林权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级人民政府等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乡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林权争议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你应该向所在地的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提出林权争议调处申请,调解成功达成一致,双方签署《解调意见书》,报当地确权发证部门登记发证。”根据网友的情况,牛向阳给出了具体的解决措施,“调解不成,可以继续向所在地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申请裁决,在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后,任何一方对裁决结果有异议,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果仍有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他还告诉网友,在生产生活中,遇到任何问题时,都要相信和依靠法律,要用法律的手段、按照法定的程序解决问题,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家在农村有块宅基地,现在做生意缺钱,能不能把宅基地卖掉或者抵给银行贷款?”针对网友“乡土人情”的提问,省国土厅厅长胡春武给出了专业解答。胡春武介绍,根据国家部署,安徽省在金寨县、宣州区目前开展了“两权”抵押试点,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可以抵押,“如你的宅基地在这两个县(区)范围内,按照试点政策,可在当地定点银行内申请农房抵押贷款业务。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宅基地也属于集体土地使用权,因此不能出售或抵押。”视频连线、网络直播、网友实时评论……截至会议结束,直播平台阅读量已破百万,点赞人数超过3万。安徽省政协通过不断丰富协商形式,显著提升了协商成效。(记者 史睿雯 许梦宇)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史睿雯 许梦宇      编辑:杨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