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份界首市商贸流通业GDP核算调研报告

05.05.2016  18:59

1-3月份界首市商贸流通业GDP核算调研报告

 

1-3月份界首市商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千方百计促消费,想方设法保增长,推动了全市商贸流通业市场运行平稳,节日消费畅旺和商贸经济较快发展。

一、1-3月份商贸流通业GDP核算情况分析

一季度,批发、零售业、餐饮、 住宿业 实现销售额5.7亿元,占GDP17.4%。

一季度,我市第三产业实现销售额11.32亿元,占GDP34%,批发、零售业、餐饮、住宿业销售额占第三产业的比重为48.6%。其中:

我市批发业4.5亿元,同比增长12.2%,高于阜阳市11.7%增速0.5个百分点;零售业0.95亿元,同比增长15.2%,高于阜阳市14.3%0.9个百分点; 餐饮业 0.18亿元,同比增长17.4%高于阜阳市16.9%0.5个百分点;住宿业0.059亿元,同比增长10.1%,低于阜阳市14.2%4.1个百分点。

  1. 存在问题
  2. 部分商贸流通企业尤其是住餐业对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意识不强,工作配合度差,开展统计工作难度依然很大;2、部分商贸流通企业依然担心税赋问题,导致统计数据不能真实反映商贸企业的经营发展状况;3、部分商贸企业多是“夫妻店”、企业会计制度不完善,导致部分销售额未能纳入零售总额统计,上报的统计数据比实际较低;4、长期以来,我市商贸流通业大多是以个体经营户的形式存在,目前,我市限上企业虽然已达65家,但所占比重较低,纳入统计的限上企业数量少、规模小。1-3月份,限上企业完成商品零售额57372.6万元,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38.9%。
  3. 下一步工作措施
  4. 做好组织保障、政策保障、责任保障三个保障工作。
  5. 组织保障: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向各乡、镇、街道及市直有关单位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2016年度限上商贸企业培育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界首市2016年度限上商贸企业培育和社会消费品统计工作领导小组。以界首市限上商贸企业培育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向各乡、镇、街道及市直有关单位下发《界首市加强限上商贸企业培育工作方案》。
  6. 政策保障:根据2015年4月23日界首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意见》(政秘〔2015〕24号)的有关规定,做好限上商贸企业的奖励工作。同时,加大限上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拓宽融资渠道。
  7. 责任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国税局、地税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各乡镇街道,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做好本职工作。同时,积极做到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8. 加强每月调度::建立三个机制。即例会机制、催报机制、摸底机制。
  9. 市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国税局、地税局、市商务局、各乡镇、街道参加,建立每月调度、协调机制。
  10. 做到应统应入,统全统实。对2016年当年新注册的商贸企业,加大摸底,调查、跟踪力度,凡符合达限条件的,立即入库。2016年以前成立的商贸企业,尚未纳入国家统计名录库的,加强摸底,地毯式排查,2016年底一次性入库。
  11. 做好“个转企”工作。
  12. 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对已入库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评估,解决少报、瞒报、漏报等问题。
  13. 加强项目谋划,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培育新的市场主体。按照“限上企业抓增长,上限企业抓入库,近限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的原则,通过“查漏纳新一批、挖潜提升一批、积极发展一批、扶持壮大一批”的思路,加大限上企业培育力度。围绕“皖北居先进、全省进一流”的目标,2016年新增入库企业30家以上,确保全年增速14%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