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拟购918套商品房作公租房 最快两年后入住

06.05.2015  13:23

  蚌埠以市场化购买方式,将小户型商品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昨日从蚌埠市住建委获悉,该市计划在市区采购918套小户型商品房作为公租房。目前,这项工作已开始招投标,项目总概算为2.4545亿元。据悉,这项举措在当地尚属首次。

  昨日上午,蚌埠市住建委住房与发展保障科科长刘兵告诉记者,这918套商品房户型面积基本上不超过65平方米,并按照公租房标准进行装修。目前,招投标工作已经开始,本月中旬将公布招标结果。由于参与竞标的房企非常积极,房源较为充足,流标的可能性不大。

  据了解,考虑到住户居住习惯,蚌埠市对参与竞标的房企设定了最低200套、最多360套的限额。这意味着,采购的918套商品房最少需要3处建设点。

  针对采购商品房成本问题,刘兵称,目前采购成本尚未确定。不过,依照合理低价中标的方式,最终采购价将远低于市场价。刘兵还表示,这批房源最快有望今年8月开工,两年后入住,因此对蚌埠本地房价没有太大影响。

  为何要购买商品房用作公租房?刘兵介绍,保障房建设已经从按“量”建设转为按“需”建设,并增加了购买和租赁两种方式。按照国家新的住房保障思路,2014年蚌埠市曾尝试招投标购买115套65平方米的二手商品房用作公租房,由于当时市场上符合条件的仅有2套房源,招投标最终流标。根据今年建设需要,蚌埠市决定以招投标方式,采购918套新建商品房,作为公租房进行配租,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据悉,自2008年以来,蚌埠市共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6.9万套,竣工7.45万套。截至目前,通过保障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采取货币补贴与实物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蚌埠市累计为6.9万户城市低收入和住房困难户家庭提供了住房保障,受益人数达24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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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多地采购商品房当保障房

  2015年4月,株洲市房产管理局发布通告,计划购买100套商品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为多层房屋60㎡以内或高层房屋70㎡以内。

  2015年4月,为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西安市政府要求加大城镇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政府回购存量商品房力度。

  2015年3月,宁波市公布了《关于创新保障性住房提供方式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收购市场房源,筹集保障性住房。业内人士分析,通过回购商品房作为保障房源,既节约了保障房建设周期,又能盘活存量商品房,帮助中小房企回笼资金。

  截至2014年11月,芜湖已完成棚户区改造约1.3万户,其中回购商品房充当棚户区的安置房高达45%。芜湖的主要做法是,以“团购”的价格从开发商手中回购商品房用于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

  2014年8月8日,福建省规定各市、县政府可采取政府收储方式,积极稳妥收储商品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