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五个明确”排查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

10.09.2015  15:32

天津市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滁州市宗教局及时召开安全工作排查专题会议,印发《关于认真汲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迅速开展宗教场所消防检查的紧急通知》,深入宗教活动场所,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市宗教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宗教科为成员的开展宗教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也相应成立组织。市宗教领导小组从8月20日起至9月10日,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督查。

 

二是明确分工。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宗教活动场所夏季消防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含出租房)内易燃易爆物品的排查,对各地检查情况进行抽查、督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组织召开市级宗教团体负责人及安全员会议。部署开展好“五个一”活动,即: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进行一次专项督导。

 

三是明确职责。市宗教局要求各县市区全面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做到“隐患自查、责任自负”。各宗教活动场所严格消防安全日常巡查制度,明确检查、巡查的具体内容、部位和频次,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做到人人会操作消防设施,人人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四是明确奖惩。在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排查整治中,坚持“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对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从重处罚;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损坏消防设施、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储存易燃易爆物品、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使用火用电、违规留宿住人等消防违法行为,要充分运用临时查封、责令“三停”、取缔等强制措施,依法严惩。

 

五是明确宣传。市宗教局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六五普法总结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积极开展以送法律、送安全、送知识、送健康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大张旗鼓地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宗教场所及信教群众的消防安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