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警方破获特大制造、买卖、运输爆炸物案

03.05.2016  14:40
       近日,明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破获一起特大制造、买卖、运输爆炸物案,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4月29日,刘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被明光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5年10月20日零时许,明光市矿山整治办公室工作人员巡查到明西街道办事处佳宝石英矿南侧马琅山石英矿塘口时,发现有人私自开采石英矿。现场发现硝酸铵炸药16袋共计547公斤,还有一台挖掘机。警方从石缝中搜出隐藏的电雷管13枚、起爆器1台、电线2捆。
  专案组调查走访,发现一辆“沪C”牌照商务车是唯一线索。民警立即调取监控,查清商务车户主为蚌埠人。民警前往蚌埠,找到车主。车主反映,该车由凤阳人刘某某租用。民警以刘某某为中心调查,掌握了十余人制造、运输炸药547公斤,夜间潜入马琅山石英矿塘口,准备用炸药私采石英矿的情况。
  经查,2015年10月16日晚,嫌疑人刘某某以每月2.9万元的租金租用王某某的挖掘机,到马琅山石英矿塘口使用。10月19日凌晨,刘某某伙同周某某、高某某、武某某、张某某等人,将硝酸铵16袋计547公斤、电雷管13枚、起爆器1个、电线2捆运到现场,武某某等人利用专业设备打了13个炮洞,用挖掘机清理乱石后,准备爆破偷采石英矿。刘某某等人正准备装填炸药时,被矿山整治工作人员发现,仓皇潜逃。目前,警方正在追捕其他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