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法院:向辱骂法官行为亮剑 切实维护司法尊严

23.02.2017  03:34
 

  安徽法院网讯  司法如果缺乏尊严和权威,受损害的终归是这个社会的民众。日前,明光市人民法院依法拘留辱骂法官当事人2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人。

  拘留所里写下悔过书主动道歉被训诫

  2月17日,当事人陆某在拘留所里写下悔过书,在谈话中认错态度诚恳,主动向承办法官道歉。此前,承办法官依法传唤当事人陆某进行一起信访案件的处理协商。在办案法官还没有进行协商处理前,陆某就出言大声辱骂该名办案法官,其间多次使用粗俗下流字眼来形容该办案法官。陆某不尊重办案法官的行为有多名在场办案法官与当事人见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该院对陆某作出拘留10日的决定。

  电话辱骂法官被拘留整个骂人过程被录音

  2月9日,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承办法官用办公电话通知当事人陈某到庭应诉,领取诉讼材料,并予以电话录音。在通话过程中,陈某态度恶劣,辱骂法官,气焰嚣张,其行为构成对司法工作人员的侮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该院对陈某作出拘留5日的决定。

  不服判决多次威胁恐吓承办法官

  2016年7月,明光法院依法受理宋某与吴某、钱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6年8月,该院依法作出判决,吴某对判决结果不服,上诉至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此后,吴某不但不服判息诉,而且多次在法院门口对承办法官进行侮辱、谩骂,甚至多次到承办法官的办公室进行辱骂和威胁,所使用词句带有明显侮辱性。承办法官就相关法律问题对其进行耐心解释,反复告知其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权利,并提醒其注意言语用词。但吴某置之不理,甚至威胁恐吓承办法官,称让承办法官“等着好看”。2月15日,吴某企图再次对法官进行侮辱、威胁,该院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