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旬老人偷挖濒危物种红豆杉 歙县“时令法庭”进村审理

17.03.2016  12:11

农忙时节打官司,既耗力又费时,对农民而言损失巨大。为解决这一难题,歙县法院开展“时令法庭”机制,开庭时间、地点完全由群众决定,尽量不违农时不误农事,获得群众好评。

去年3月31日,歙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将法庭设在海拔1000多米的高山之巅,在一株高大的红豆杉下开始了一场特殊的庭审。

原来,2014年3月15日,被告人洪学根、洪志民到歙县金川乡金川村找到年近八旬的老吕,想挖几株红豆杉种植,老吕便带二人上山采挖了7株红豆杉苗,运输途中被森林公安查获。

据了解,红豆杉是国家一级珍稀濒危保护植物,被誉为植物中的“大熊猫”。随后,老吕三人被以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提起公诉。

考虑到老吕年纪大,如果到县城开庭需要子女陪护。当时正值黄山毛峰采摘季节,一家人来回奔波到县城不仅不方便,还耽误采茶。

农忙时节打官司,既耗力又费时,对农民而言经济损失巨大。歙县法院法官决定启动“时令法庭”,在老吕所在的金川村完成了刑事判决。

“开庭时间群众定、开庭地点离家近”,“时令法庭”启动以来,获得村民好评,渐渐成了歙县法院的“品牌”。据了解,2015年歙县法院利用“时令法庭”机制办理案件262件,开庭40余起,调解、撤诉结案率达100%。

歙县法院工作人员介绍,2016年“时令法庭”还将试行委托送达、“时令在执行”等新思路,力争打造“时令法庭+”模式。